2023年福建省高级经济师评审的条件是什么?
有网友咨询,2023年福建省高级经济师评审的条件是什么?下文为各位带来福建省工信厅的回复,有需要的朋友快来了解一下吧!
2023年福建省高级经济师评审的条件是什么?
关于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具体可查阅《关于福建省经济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闽经贸培训〔2003〕298号),以及参评地高级经济师评审组织部门每年印发的报送评审材料通知,福州市高级经济师评审时由福州市工信局组织。根据有关规定,一般是由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向评审组织单位委托开展评审。有关评审政策查询网址为:
http://gxt.fujian.gov.cn/zwfw/tsfw/zcps/jjxlzcps/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诚信记录良好;
2.熟悉并掌握国内外的经济及相关专业理论,对经济管理问题有较为深入的理论研究,能够熟练运用经济管理专业理论知识处理经济管理工作中的业务;
3.把握国内外的经济形势及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分析研判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应为合格以上且须有1次优秀;
5.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要求,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
6.大学本科毕业,且受聘高级经济师5年以上。
(二)工作经历条件
有丰富的经济管理工作经验,担任高级经济师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大型企业、龙头企业经营管理且业绩突出;主持中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的经济管理工作且业绩突出;
2.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省、设区市以上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企业经济管理工作且业绩突出;
3.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市(厅)级事业单位或主持县(处)级事业单位的经济管理工作,能够解决重大经济活动中的关键或疑难问题,提出的建议或提交的咨询报告有较高价值并得以应用;
4.主持或管理过重大项目的咨询、评估活动或科技创新、企业技术改造活动,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持撰写省级以上发布的5年发展规划或行业发展规划,或设区市级以上发布的5年综合发展规划。
5.在企业经济业务工作中,提出并成功实践了新的商业模式、资本运作模式或企业管理方式等,为企业创新发展和区域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6.在社会经济业务工作中,整合产业资源、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形成新的经济发展方式,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等,为区域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三)业绩条件
担任高级经济师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3年以上)或作为主要骨干(5年以上)参与大型企业、龙头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为企业的扭亏增盈作出突出贡献;主持(3年以上)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或为企业的扭亏增盈作出突出贡献;
2.主持高新技术企业经营管理工作,近3年企业的纳税额达到本设区市同行业先进水平(前3名);
3.主持专精特新企业经营管理工作,近5年企业的纳税额达到本设区市企业先进水平(前10名);
4.主持(3年以上)或作为主要骨干(5年以上)参与省、设区市以上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年均纳税1亿以上;
5.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或课题的研究,解决关键性问题,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其成果获国家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
6.主持(第一作者)编写1个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前2名)编写2个省级以上行业标准并已颁布执行;
7.从事行业规划、经济政策研究5年以上,主持制订的重点行业规划(或重点专项规划)、重要经济政策规章、重要人力资源战略规划经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批准付诸实践,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
8.获得福建省突出贡献企业家称号、由中国企业联合会及中国企业家协会评选表彰的全国优秀企业家称号。
(四)理论水平要求
担任高级经济师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在公开出版发行的经济管理类或综合性专业期刊上独立发表经济管理类学术论文3篇,均须发表在CSSCI来源期刊或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内期刊上;企业单位申报人员在公开出版发行的经济管理类或综合性专业期刊或所在行业的核心刊物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至少1篇须发表在CSSCI来源期刊或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内期刊上;
2.公开出版独著或合著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经济管理类专著1部(其中独著或合著中的本人撰写字数,均须在15万字以上,以前言或者后记标明的本人撰写的字数为准),并在CSSCI来源期刊或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内期刊上发表经济管理类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
3.公开出版独著(撰)或合著(撰)具有较高水平的经济管理类教材(含供本行业进行培训的教材)、案例或案例指导书、译著1部(其中独著(撰)或合著(撰)中的本人撰写部分,均须在20万字以上,以前言或后记标明的本人撰写的字数为准),或者编写(含第二作者)省部级行业标准已颁布执行。同时,在CSSCI来源期刊或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内期刊上发表经济管理类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
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可替代2篇论文要求;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奖二、三等奖(个人排名前3)的,可替代1篇论文要求。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以及福建省专利特等奖(发明人排名前5)、或获得国家级品种审定和品种权(排名前3)的可替代1篇论文要求。
上海经济师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
本文转载自:福建省人民政府
原文网址:http://gxt.fujian.gov.cn/zwfw/tsfw/zcps/jjxlzcps/zcfg/202012/t20201202_547100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