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市正高级经济师职称评议推荐工作的通知
上海经济师考试资讯正在为您分享:奉贤区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市正高级经济师职称评议推荐工作的通知根据《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正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21〕8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奉贤区开展2024年上海市正高级经济师职称评议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本次上海市正高级经济师申报范围对象、申报条件、申报受理及时间安排等相关内容请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度上海市正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见附件)的要求进行申报。
需奉贤区进行系统评议推荐人员请于2024年5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见下文)至上海市奉贤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评议推荐程序结束后将通知申报人员。
联系地址:奉贤区望园南路1529弄1号B座2楼人才中心213窗口
联系方式:徐老师,67137800
材料要求
1、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外地户籍提供)、《学历证书》(其中对2002年以后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可不上传证书信息)、《高级经济师资格证书》(其中对2014年以后在本市取得的高级经济师职称,可不上传证书信息)、《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获奖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章。提交书面材料须将原件一同交由受理点,以便与复印件核实,核实完毕当场退还。
2、上述材料均须作为附件材料通过职称服务系统上传(专著可仅上传封面、封底及目录,论文另需上传WORD版本,供论文重复度检测用)。
3、若以代表作作为论文提交,需提供2名本行业内正高级专家的各自独立撰写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必须写明申报人与该项目的关系、申报人在其中承担的角色,该项目在行业中的重要性和影响力,专家推荐的原因和理由。推荐专家须在推荐意见后附填专家所在单位名称、职务、职称(附职称证书)和联系方式。
4、《申报高级经济师人员考核推荐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和系统单位人事部门填写。
5、所有纸质材料要求用标准档案袋包装,并将申报材料目录(附件1)黏贴在档案袋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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