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考生必看:合格标准与证书管理的那些疑惑,一次解答清楚!
导语:对于即将参加经济师考试的考生来说,掌握合格标准和证书管理相关政策至关重要。那么,这些政策具体如何?又有哪些疑惑需要解答呢?接下来,让我们一一揭晓。
一、合格标准及成绩管理
1.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试卷总分为140分,全国统一合格标准为84分。这意味着,考生在每门科目中都要争取达到84分以上,才能获得合格证书。
2. 成绩管理采用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方法。也就是说,考生需要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才能取得相应级别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卷总分为100分,全国统一合格标准为60分。
2. 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的考生,可获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5年内全国范围内有效。
三、证书管理
1.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将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2. 人力资源管理和知识产权专业的合格者,将分别获得相应级别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和知识产权师证书。
3. 获得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者,即可认定为助理经济师(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助理知识产权师)、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知识产权师)职称。
4. 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者,可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
通过本文的解答,相信考生们对经济师考试的合格标准、成绩管理和证书颁发等问题已经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希望大家在备考过程中,充分了解政策,合理安排时间,顺利通过考试,为职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上海经济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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